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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建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与盐城市人民政府签署合作框架协议

发布时间: 2023-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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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3日,省生态环境厅与盐城市人民政府在南京签署合作框架协议,共建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省生态环境厅党组书记、厅长王天琦,盐城市委副书记、市长周斌出席协议签署仪式并讲话;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钱江,盐城市委常委、副市长吴本辉分别代表双方签署协议。

王天琦代表省生态环境厅对盐城市委、市政府长期以来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大力支持表示感谢。他指出,近年来,盐城市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大力实施生态立市战略,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绘就了生态环境“高颜值”和经济发展“高品质”同步发展的美丽篇章。新时代新征程上,盐城市提出了“竞逐新赛道、勇当排头兵”的发展定位,因地制宜建设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找准了转型升级、跨越赶超的新赛道。希望双方以合作协议的签署为起点,继续健全完善合作机制,围绕重要改革、重大平台、重点项目的推进实施,努力形成高频互动、高效推进的厅市共建模式,共同把盐城绿色低碳发展打造成为中国式现代化江苏图景的新标识、新亮点,为全省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探路,为“强富美高”新江苏现代化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周斌感谢省生态环境厅长期以来对盐城经济社会发展给予的关心支持。他表示,建设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是盐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实际行动,是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的关键举措,更是盐城竞逐新赛道、勇当排头兵的现实选择。希望以此次签约为契机,围绕构建优美生态格局、推动产业绿色低碳化、加强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和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等方面,与省生态环境厅携手并肩、合作共建,更大力度抓好生态环境保护,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全面提升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水平,努力走出一条具有盐城特色的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之路。

根据此次签署的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将以厅市共建方式共同推进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建设,围绕省委赋予盐城“勇当沿海地区高质量发展排头兵”目标定位,助力盐城建设“绿色制造之城、绿色能源之城、绿色生态之城、绿色宜居之城”,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在全省做出示范,具体内容包括全力推进减污降碳源头治理、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着力强化生态环境政策创新等。

省生态环境厅副厅职环境监察专员张雷,盐城市政府秘书长刘光球、副秘书长张波以及双方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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